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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理腐败中的三个误导

1998-11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在反对与抑制一些国家公务员腐败行为的措施上,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在综合治理标本兼顾的总体策略下,以制度防范为中心,以法律防范为保证,以教育防范为基础,但是从一些宣传和舆论内容看,有的观点存在绝对、片面和主观的倾向,容易造成误导。

道德教化万能的误导 有人认为制度再好也要人来制定和操作,因此道德修养是防止腐败的关键。这是一个良好愿望,但从现实性来看却难以让人放心。强调道德自省和教化育人作为一种约束手段是必要的,但却是有条件的,不可将其强调到不切实际的程度。

追求运动效应的误导 从“三反五反”到“四清”运动,再到后来的“严打”斗争,反腐败运动可谓连绵不绝。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,另一方面透出浓厚的人为色彩、群众运动色彩和主观随意性色彩。实践证明,只有在法律这样一个恒久、独立和规范的意志下,反腐败才能不被引入歧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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